为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,规范工作行为,提高工作效率,校团委结合本部门实际,按照“一切为了青年,为了青年一切,为了一切青年”的宗旨,本着“热情、周到、方便、高效”的原则,为全校青年提供优质服务,特制定本服务承诺制度:
二、各工作岗位都要建立服务承诺制度。凡事关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,在确保服务质量的前提下,对办事时限作出承诺。
三、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来办人员,严格执行“首问责任制”和“限时办结制”,使用文明规范用语,态度谦和,规范服务。
四、校团委工作人员在办公务时着装整齐,文明办公。回答咨询时,要做到热情、耐心、细致。
五、凡是承诺的服务质量和时限,要采取切实措施在有效时限内办结,不得推迟延误。
(一)校团委将认真履行上述承诺,如违背承诺或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将给予处罚:
1.校团委工作人员在为办事人服务时,态度粗暴,语言野蛮,与办事人争吵的;
2.接待办事人办理事项,手续齐全,没有按照限时办结要求给予办理的;手续不全,不能耐心解释,敷衍了事,态度冷漠的;
4.违反办理程序和承诺内容,徇私舞弊,造成不良影响的;
(二)办事人投诉校团委办事人员违背承诺的,调查属实后,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罚。
校团委书记室: 28643587
校团委办公室: 28643819
校团委文宣部: 28643590
校团委素质拓展部:28643539